2013/11/7
7月23日上午,内蒙古锡林郭勒盟正镶白旗大队执法监督人员对全旗建筑施工工地消防设施进行了安全检查。
在检查中发现,白旗法院新楼址建筑工地仓库内存放有大量待安装的消防器材,不符合国家标准,属伪劣产品,消防大队执法人员当即给予查封。随后,消防大队执法人员对工地负责人金某进行传唤、询问,责令其退回伪劣消防器材,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一)项之规定,对金某予以1000元罚款处罚。
为进一步规范消防设施建设,消除火灾隐患、创造和谐稳定的消防环境,该旗消防大队提醒全旗建筑单位安装消防器材时一定要符合国家标准,确保人身和财产不受到损害,坚决将消防安全隐患扼杀在萌芽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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